近日,国家电影局自春节后首次更新工作动态并发布公告称,“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在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亲自推动下,国家电影局协调财政部、发改委、税务总局等部门,研究推出免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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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以往电影院按票房的5%的专项事业发展基金和3.3%的相关税费”,同时,加大对重点影片的创作和宣发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出台帮扶电影企业纾困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电影局还积极组织优质片源,丰富电影网络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当前居家观影需求。”
其中,“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亲自推动”、“免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丰富电影网络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当前居家观影需求”这三段语句引发业内极大关注。
其实早在春节假期期间,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院线公司万达电影董秘就在互动问答中明确提出,“电影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就疫情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进行调研”,而国家电影局本次工作动态声明中的“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和亲自推动”则是给本轮主管部门对电影行业扶持推动定下了极高的基调。
同时,第二段关键语句“免征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也对应了对线下观影市场的扶持。往期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是院线电影在分账前必须要扣除的“不可分账部分”,总比例达8.3%。
其中,“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占比达5%,“其他财税”则通常指票房总额下3.3%的特别营业税,即向国税、地税缴纳各种赋税。在此现状下,国家电影局提出的“其他财税优惠政策”意味着往期院线电影需要基于总票房缴纳的3.3%特别营业税有望获得大幅减免甚至全免。
再加上免征的5%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院线电影可分账票房有望大增8.3%,这表明了国家电影局从影院与片方收益上对院线电影的大力支持。而对于投资人来说也是天大的利好消息,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为什么会这样说!
国内院线电影的分账原则为:首先扣除5%的专项事业发展基金和3.3%的相关税费,剩下的91.7%中才是可分账票房,院线和影院分红52.7%左右,宣发方拿走8%左右,中影数字代理费为1%-3%,剩下的37%-39%左右为实际片方可分账票房,也就是投资方可参与分红票房。
咱们可以算一笔账,假设一部影片成本1亿,你投资10万,占比0.1%,票房为7亿,分红计算为24.3万;而免除专项事业发展基金和财税后,分红计算方式为:26.5万。整整多出来2.2万元的净收益,也就是将近多出来20%的利润,还是非常可观的。
对于电影行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对于投资影片的大众投资人来说更是好事。这意味着,这是国家扶持力度空前的市场,盈利率也变得更高。
当然“优秀的电影创作者会给自己留足思考的时间”。祝愿我国影视产业在疫情的突发考验下,在政策的大力扶持下,破茧重生,为观众带来更多宣传与娱乐功能兼具的佳作。
来源:中国影视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