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在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国国家电影局局长王晓晖与塔吉克斯坦文化部副部长泽瓦尔·达夫拉特佐达(Зевар Давлатзода)见证下,国家电影局常务副局长孟祥林与塔吉克斯坦国家电影制片厂总经理拉赫曼·纳西尔·阿卜杜拉西姆(Рахмон Носир Абдурахим)在杜尚别的塔吉克斯坦国家图书馆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影局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电影制片厂关于合作摄制电影的协议》。这是中塔两国首次在电影领域签署官方合作文件。
《协议》就中塔合拍片的定义、双方合拍电影项目的申报、批准及双方合拍片可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作了规范并将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的签署将推动两国在电影合拍、电影工作者的互学互鉴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电影加强两国人民的情感和人文交流,拉近两国人民间的友好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