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6日-8日,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辰席指出今年广播电视的工作要点:要突出管理重点,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持续整治泛娱乐化、追星炒星、天价片酬、唯收视率点击率、违规播出广告等突出问题——
1.从2012年广电总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规定网络视听节目由播出机构“自审自播”并报当地省广电局备案到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中提出“坚持网上网下统一导向、统一标准、统一尺度”,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的转变都在宣告,企图靠粗制滥造内容圈热钱的投机者/公司将更加难以生存。
事实上,从近来视频网站频频出现大剧搁置延播的状况已经能够看出:“台网同标”的政策已经逐步落地,整个网络视听行业来到了从“野蛮生长期”转向“规范稳定发展”的重要时刻。
2.长期以来,明星的薪酬都是影响和制约影视剧和综艺节目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然而,“限薪令”毕竟涉及明星的切身利益,一些明星难免会出现排斥和抵触心理,甚至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作弊行为,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这些方面进行预防和布控,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限薪令”的执行和落实。
3.在电视领域里,收视率造假早已经不是新名词,人民日报曾多次发文批评买卖收视率带来的乱象,官方也一直三令五申坚决抵制。2017年初,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发布《关于坚决抵制收视率作假的自律承诺书》,提到“凡协会会员单位参与收视率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通报全行业”。
同年9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也提到,“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规范收视数据应用行为,不得将收视率作为购片价格唯一依据,不得以收视率作为评价电视剧优劣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唯一标准”。
2018年4月,广电总局召开全国电视剧创作规划会议,强调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一旦发现收视率造假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公安部门处置。在11月9日的《通知》中再度明确“建立健全深化宣传、广电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协调打击收视率(点击率)造假工作机制,对从事、参与收视率(点击率)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人员坚决予以惩戒”。
近年来,广电总局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深入调查研究,以加快建设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为抓手,积极构建中国特色收视调查体系。2018年12月2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基本建成并开通试运行。此次开通试运行的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主要通过建立与网络传输机构之间的安全通道,汇聚大样本用户收视行为数据,经清洗、转换、分析与挖掘,输出开机用户数、观看用户数、收视率、市场占有率等30项核心指标。
广播电视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建成被视为加强改进广播电视管理,从源头上解决收视调查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昭示着总局打击收视造假的力度和决心进一步加大,随着行业标准相继确立、监管机制逐渐完善以及在公正权威的收视评估系统的之下,彻底铲除收视造假的“毒瘤”或许指日可待。
2月27日,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这是电影工作划归宣传系统后的第一次电影工作座谈会。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国家电影局局长王晓晖对2018年以来中国电影取得的成绩进行了介绍,并指出了当前中国电影的问题和不足,对未来一段时间的电影工作进行了部署——
他提出,中国电影要努力争取每年票房过亿的影片超过100部,这100部应该都是好片子,应该都是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其中大多数应该是现实题材作品。
另外在本次会议上,他提出目前大陆电影行业正筹建“全国电影界道德委员会”,以此给娱乐圈明星来个“紧箍咒”,规范电影从业人员的“道德底线”。
【重要文件】
2月14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将围绕影视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推动影视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
在2018年华语电影豆瓣评分top10 (截至2018年12月25日)中,排名第一的《我不是药神》,在六个联合出品方中有五家北京的影视公司,在其他评分较高的电影出品方中也很难找到不是来自北京的影视公司;在2018年度国产剧集豆瓣评分top10中,多部头部国产剧都有北京的影视公司参与。
可以看出,优质内容题材广泛、形式多样。在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优化做大做强IP(知识产权)产业链的软环境”,“发挥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影视出版创作基金等扶持引领作用,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对本市影视企业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给予奖励和扶持。”
另外,在刚刚过去的春节档(除夕到正月初六),全国电影票房报收58.4亿元,同比增长1.25%,但观影人次下降超过10%。票房走高,观影人次却下降的原因在于,很多城市春节档票价高企。
根据艺恩网数据显示,2019年春节档全国平均票价为42元,高于去年全年33元的平均票价,增长近三成,尤其是很多四五线城市,60-70元的票价比比皆是。在春节档票价top10城市中,北京位列第七,均价50元。
当然,春节档电影票价只能说明部分问题,但是电影票价确实有逐渐走高的趋势。对此,实施意见中特别明确指出“激活北京影视消费市场潜力”,“加大公共服务场所资源统筹利用力度,对公共服务场所、商业设施和腾退老旧厂房改造建设的影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和补贴。继续支持多厅影院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北京市多厅影院建设补贴管理办法》给予补贴。”
据统计,2018年,北京拥有电影院线27条、电影院238家、银幕1675块、座位22.99万个,如何使这些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使更多人更加愿意走到影院看电影是所有影视从业者共同面对的问题。
一直以来,影视作品都有一双看不见的脚,优质内容资源会漂洋过海传播到特定人群中。从某种角度说,这确实对国产影视存在一定的冲击,但是优质的作品没有国界,在大量国外作品涌入的同时,国产优质作品也在向外输出。
如何使北京影视业的优质作品产生更广泛的国际传播力?这一问题在实施意见中也获得充分重视,意见指出“加大影视译制基地建设力度,开展影视企业‘走出去’奖励扶持工作,鼓励影视企业参与国际传播、拓展国际市场,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持续打造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等品牌活动,扩大北京影视剧海外影响力。”
除此之外,实施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影视业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领域“投贷奖”投融资全过程联动衔接、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视园区品牌、促进影视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影视业发展力度、推动京津冀影视业协同发展、建立健全重点影视企业动态管理体系等。
实施意见指出十大重点工作的同时,还给出了五项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完善影视业统计工作、加强影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影视作品评价体系。
多年来,北京影视业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实施意见的印发将进一步助推北京影视业优质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使观众能够欣赏到更多优质作品,促进影视业的良性发展。
2月27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作出专门部署,于3月至11月大力组织开展“净网2019”“护苗2019”“秋风2019”等专项行动,持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净网2019”专项行动,将聚焦整治网络色情和低俗问题;“护苗2019”专项行动,着重强化网上网下两项整治,坚决查办涉未成年人的“黄”“非”案件;“秋风2019”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及新闻敲诈行为。
1月24日,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换证工作的通知》
对于存在两年内未开展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情况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在此次换证工作证,除“制作、经营内容导向偏差、低俗庸俗、社会广泛差评、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节目”、“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出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经营或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禁止内容的节目”等广发〔2010〕70号中明确的审查标准外,通知还点明了有两种情况不予换发新许可证:
一是违反60号文件相关规定,参与违规买卖收视率或参与收视率造假等;
二是违反153号文件相关规定,未按要求规范、及时缴纳税款等。
值得一提的是,审查标准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以及“收视率造假”问题都曾在2018年造成了轩然大波,给影视行业的形象和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其中“阴阳合同”事件最终掀起了影视行业的税务“大地震”;著名导演郭靖宇发表的题为《起来,与操纵收视率的黑势力决一死战》的演讲,则扯下了国内收视率造假的最后一块“遮羞布”。
从广电总局办公厅此次的换证通知也不难看出,相关部门积极转变监管理念的态度,以及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工作,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行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决心。
2月5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升级的通知》。通知指出,总局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做了调整。
重点网络影视剧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节目在正式与观众见面之前,需要经历两次备案和两次公示,分别获得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
《通知》中提到,在重点网络影视剧拍摄完成后的送审过程中,制作机构要提供的信息包括拟播出的平台、实际投资、演员片酬等。而要求提供片酬信息,或许与广电总局控制天价片酬的态度有关。
网剧网大监管趋严、网台一个标准,已非朝夕之事。网生内容自诞生以来,曾走过一段“野蛮生长”。相比传统传统电视剧从开拍前到开播的层层送审、先审后播相比,网剧的审查环境可以称得上“宽松”,由视频网站“自审自播”即可。
而近年来,监管的阀门也在逐步拧紧。政策固然是一种限制,但限制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整个行业的竞争变得相对公平。网络视听内容要靠自己本身的实力和特色取胜,而不是钻监管的空子。
【行业规范】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加大了对短视频的审核和监管力度。
网络短视频平台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平台上播出的所有短视频均应经内容审核后方可播出,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
《规范》发布以来,引起民众反应最大的是关于弹幕先审后播的规定,人民日报2月15日发文称,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对短视频的发布者和平台方提出详细要求,其中一大亮点是将“弹幕”划入“先审后播”的范围,进行“实时管理”。
对弹幕实施严厉监管,恐怕与弹幕文化兴盛以及逐渐失范有关。当下很多视频的火爆,依赖于弹幕发送者带来巨大流量。对于直播,弹幕的作用更强,它为观看者带来互动感,大大增强观影黏性。弹幕已不再是小众事物,而是成为网络时代独特的文化现象,记录着时代变迁。
人民日报认为,首先,严厉管控明确了主管部门净化网络环境的决心,为短视频行业敲响警钟,增强商业公司“创造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的责任,有利于产生高质量弹幕内容。相对健康的弹幕环境会减少一些观看过程中的意见争端,使得更多人愿意打开弹幕。
其次,就目前而言,弹幕审核主要靠人工操作,其中一方面原因是各大平台在缺少监管情况下,对弹幕审核不重视,很少将精力投入审核技术的研发升级。新规出台后,各大平台意识到大量增加人工审核非长远之计,加大投入,促进相关监管技术发展,有利于使弹幕用户进一步养成良好使用习惯,创造健康积极的观影环境。
同时,网络视频监管部门在加大技术审核的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督促网络平台把网络视频先审后播落到实处。
弹幕文化方兴未艾,其蓬勃发展的步伐不会被审核规则阻拦,而是一种相互磨合和促进。当外部监管力度与互联网的宽松自由达到良好平衡时,才能确保短视频行业可持续发展。
【版权保护】
2月3日,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发布《国家版权局关于禁止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相关节目的通知》。2019春晚相关节目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禁止未经授权进行网络传播。
2月10日,据国家版权局官方消息,经过多部门和权利人的联合行动,春节档院线电影的盗版传播已得到一定遏制,对严重的侵权盗版分子将移交公安部门采取刑事手段予以严厉打击。截至 2 月 17 日晚,相关部门累计处理侵权链接 7699 条,日均监测到的侵权链接大幅减少。
2月22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座谈会,通报“剑网2018”专项行动工作成果。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删除侵权盗版链接185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23万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74件、涉案金额1.5亿元,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说】
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通报,截至2018年底,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已入库115.53亿元。
CNNIC报告:截至2018年12月,网民规模达8.29亿,全年新增网民5653万,互联网普及率为59.6%,较2017年底提升3.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