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优秀电影文化,丰富电影市场产品供给,规范和完善电影复映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和相关法规,国家电影局下发了《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规定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复映影片的规范,是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规定》还要求影片的复映应严格保护各版权相关方合法权益。此外,《规定》明确划分了复映影片的管理办法,国家电影局直接重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队、军队所属电影单位为第一出品单位的影片。其他影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第一出品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重审,但重审意见及放映安排需要上报国家电影局。
复映影片的放映规模有所限制,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
以下为《通知》全文: